投稿指南
来稿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,不得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,如果出现问题作者文责自负,而且本刊将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给本刊造成的损失责任。本刊对录用稿有修改、删节权。经本刊通知进行修改的稿件或被采用的稿件,作者必须保证本刊的独立发表权。 一、投稿方式: 1、 请从 我刊官网 直接投稿 。 2、 请 从我编辑部编辑的推广链接进入我刊投审稿系统进行投稿。 二、稿件著作权: 1、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刊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,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,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。 2、 投稿人保证向我刊所投之稿件,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。 3、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、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。 4、 投稿人向我刊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,即不允许一稿多投。 5、 投稿人授予我刊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: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、复制、摘编、表演、播放、展览、发行、摄制电影、电视、录像制品、录制录音制品、制作数字化制品、改编、翻译、注释、编辑,以及出版、许可其他媒体、网站及单位转载、摘编、播放、录制、翻译、注释、编辑、改编、摄制。 6、 第5条所述之网络是指通过我刊官网。 7、 投稿人委托我刊声明,未经我方许可,任何网站、媒体、组织不得转载、摘编其作品。

给你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(档案里有毕业论文和(4)

来源:城建档案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2-12-21
作者:网站采编
关键词:
摘要:强烈建议取消居民小区物业!物业就是强加在居民头上的枷锁。大家可以通过两种渠道向国家反映。说的人多了,才会引起国家重视。 (1)关注《国家局

强烈建议取消居民小区物业!物业就是强加在居民头上的枷锁。大家可以通过两种渠道向国家反映。说的人多了,才会引起国家重视。

(1)关注《国家局》公众号,点“网上”-建议征集-城乡建设-住房保障与房地产-物业服务。

(2)关注《网》公众号,左下角有一个政民互动栏,里面有“我向总理说句话”,在这里反映。

1,物业收费高,居民有苦难言。

从居民拿到钥匙开始,物业就是开发商指定或者就是开发商自己的物业。居民无从选择,物业定多钱就收多钱。一个小区物业费几百万甚至上千万。

而支出呢,就雇几个保安和打扫卫生的大爷大妈,能给他们多钱工资?水电煤气供暖有专门公司和部门负责,物业是干啥的?值这么多钱吗?

这还不算小区里的停车费和广告收入。我们不明白,属于居民的小区,平白无故来个物业公司就可以在地面画框来收取停车费?我们买的地下产权车位,每个月还要收150元所谓车位管理费?凭什么收这么多,仅仅是地下车库有照明灯和打扫卫生了吗?

对于一般家庭,物业费是很大一笔支出,有的相当于家庭一个多月收入,比水电煤气费之和还多,甚至几倍。居民房贷车贷等压力已经很大,最后还要承受所谓的物业费这么大一个支出,负担太重了。一个虚无的物业公司,挣的钱比自来水,电业局,煤气公司收入之和还高,这不太可怕了吗?这就是少数人通过投机垄断占有大量财富的原因。

2,成立业主委员会难。

按现在的规定,居民不满意物业可以成立业委会和物业协商或者解聘物业,选聘新的物业。可实际操作很难。

首先,业主就是一盘散沙,怎么成立业委会?谁有时间精力把大家召集起来?就是有时间精力,可这是和物业做对的事,谁又能毫无顾虑的去这样做?居民每天上班养家糊口,也没时间和精力。再说,物业就是打击报复组织者,都是轻而易举的事。

其次,就算有人带头组织,可还要面对层层阻拦和繁琐程序。社区,街道有关人员也早被物业买通,没有他们批准,也不可能成立业委会。

再次,就算有人不畏艰难,很幸运成立业委会。可接下来又会是怎样的情形呢?业委会初心是代表业主利益的。去和物业协商,要求降低收费标准,提高服务质量。而物业是以赢利最大化为基础的,自然会通过业委会的人,给他们减免物业费甚至给予金钱物品。有几个经能受住这样的诱惑?他们本来就不是挣工资的,也不是国家工作人员,就是义务的。何乐而不为呢?所以最后慢慢就和物业沦为一伙,甚至成为物业的帮凶。

所以目前规定的可以成立业委会代表业主利益,想着挺好,实际上不太可能。

3,物业不是建立在公平公正自愿基础上的。

如果说物业是市场化的,那么就应该由居民来自己定价和选择物业公司。有人可能会说居民定价会低。这就是市场化,物业服务说白了就像保姆一样,哪有保姆自己给自己定工资的?不可能保姆说我要一万,我要两万雇主就要支付一万两万。这不很可笑吗?你觉得低,亏了,那你可以离开呀,居民没有强迫你留下服务。而现在就是这种可笑荒诞的状态,物业赖着不走,自己定收费标准。低收入家庭有可能生活本身就很困难,还要支付这不合理强加的所谓服务。自己都生活困难了,家里难道还要强加雇个保姆吗?所以目前的物业不是建立在公平公正自愿框架下的。

4,物业缺乏有效监管和制约。居民投诉无门,维权成本大。现有法规偏向物业公司,不利居民利益。

没有几个居民能说清楚物业由哪个部门监管。即使投诉也毫无用处。回复就是让居民个人去申请成立业委会去和物业协商。而这个问题在上面2中已经说了,不可能实现。这就是目前症结所在。物业处于缺乏监管制约,自我独霸的状态。

综上,只有由的社区街道管理才能解决。所需费用经过科学合理计算,加入居民水(电或煤气)中,或者单独收取。雇人打扫卫生或交由环卫部门。这样既减轻了居民负担,又可以给没有工作的困难人群提供公益岗位,体现温暖。而不应是目前这种私人盈利的物业模式。


文章来源:《城建档案》 网址: http://www.cjdazz.cn/zonghexinwen/2022/1221/1406.html



上一篇:建设单位需要移交的工程档案如何整理(档案建
下一篇:没有了

城建档案投稿 | 城建档案编辑部| 城建档案版面费 | 城建档案论文发表 | 城建档案最新目录
Copyright © 2018 《城建档案》杂志社 版权所有
投稿电话: 投稿邮箱: